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完善體制機制。
充分發揮省應對氣候變化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作用,明確部門分工和工作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把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納入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并將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列為我省“十二五”時期約束性指標。編制產業發展、生態建設、水利、海洋經濟、防災減災等專項規劃要充分考慮氣候變化的不利影響,提出有效應對措施。探索建立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的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體制機制,爭取國家支持開展碳排放權交易試點,研究建立溫室氣體排放的統計、監測、考核體系和低碳產品標識、認證制度。
(二)加大資金投入,提高政策實施效果。
逐步加大各級財政對應對氣候變化的資金投入,建立健全穩定增長的資金投入機制,支持建立和完善應對氣候變化的管理工作體系,加強相關基礎性研究,加強氣候變化觀測、預報、預警和能力建設;支持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低碳城市、社區、園區和企業等不同層次的示范項目建設。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創新金融制度和金融工具,引導社會資金加大對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投資力度。
(三)強化科技支撐,推動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加快技術創新步伐,重點支持節能和提高能效、新能源、儲能、新能源汽車、軌道交通、天然氣高效利用、煤清潔利用、碳捕捉與封存利用等低碳關鍵技術的研發與產業化。開展產學研合作,建設一批工程研究中心、技術中心、工程實驗室、重點實驗室。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不斷完善氣候觀測系統以及農業、水資源、海平面和生態系統觀測網絡等科技基礎設施,積極開展氣候變化綜合影響評估、觀測事實分析和完善低碳發展體制機制的基礎性研究。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科研資源的整合與共享,建立應對氣候變化戰略和政策研究平臺,推進各地和行業應對氣候變化技術服務網絡建設。
(四)加強高端人才培養引進,提供強大智力支持。
加快造就與應對氣候變化相適應的高素質人才隊伍,積極創建有利于人才安居、創業、發展的外部環境。實施珠江人才引進計劃,著力引進一批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領域的創新科研團隊和領軍人才、高技能人才。大力支持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和繼續教育設置應對氣候變化和低碳發展相關專業,建設多層次人才培養和培訓基地。
(五)加強對外交流,拓展合作領域。
積極參與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國際交流合作,爭取更多的低碳發展項目獲得各類國外資金和先進技術支持。加強國際技術合作與轉讓,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的節能、環保、新能源等先進技術。加強培育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推動企業參與清潔發展機制的國際互惠交易活動。充分利用外國政府、國際組織提供的資金,支持我省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基礎性研究與技術開發。
(六)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氛圍。
通過舉辦節能宣傳周、知識競賽、電視公益宣傳、能源緊缺體驗活動等多種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知識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應對氣候變化的意識,使應對氣候變化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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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專題了解: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政策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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