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環保廳決定于2015年4-11月期間在全省范圍內開展2015年“藍天行動”環保專項執法檢查工作。重點加強對4個方面開展執法檢查。
一是加強工業企業的執法檢查。對火電、鋼鐵、水泥、石化、冶煉等大氣污染物排放企業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脫硫脫硝除塵裝置運行情況,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煤場、料堆、渣場防塵措施落實情況。
二是加強燃煤鍋爐的執法檢查。對轄區內燃煤鍋爐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查處違法建設的燃煤鍋爐。對重點地區、重點時段洗浴、供熱、餐飲燃煤鍋爐,全面檢查環?⒐を炇涨闆r。加快淘汰不符合要求的燃煤小鍋爐。
三是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的執法檢查。全面開展餐飲油煙、涂裝、油氣站污染問題排查整治,嚴格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項目審批,嚴控新增污染源。嚴厲打擊油煙直排、偷排或超標排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切實推進餐飲服務業的油煙凈化改造,鼓勵企業使用清潔能源,安裝油煙凈化裝置。督促涂裝、油氣站、家具、汽車維修等易產生揮發性有機物行業改造,完善有機污染物治理設施。
四是加強對揚塵污染治理的執法檢查。配合相關部門強化建筑施工、道路建設工地揚塵環境監管,推廣綠色施工。加大對各地建筑、建筑、道路揚塵綜合治理的監督檢查力度,減輕揚塵對大氣環境質量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