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信委近日出臺《江西省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試行),從10月1日起,全省工信系統管理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按照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此舉將對我省從源頭上控制工業用能快速增長、限制高耗能行業盲目擴張、提高工業能源利用效率起到重要作用。
按照規定,年耗能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書,年耗能1000至3000噸標準煤以上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必須編制節能評估報告表,其他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填寫節能登記表。節能評估報告書和報告表必須對項目生產工藝、用能設備、能效水平等進行詳細評估。按照項目審批權限,各級工信委組織進行節能審查。未經節能評估和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審批、核準或備案,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據悉,審查通過后,項目兩年內未開工建設的,或者年綜合能源消費量超過節能審查意見規定的水平10%以上的,項目建設單位應當重新編制節能評估報告或報送節能登記表。未按規定進行節能評估和審查,或節能審查未獲通過,擅自開工建設或投入生產的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將被責令停止建設或停止生產,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逾期不改造的項目,將由政府按規定責令關閉,并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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