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探索
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是一項持續、復雜、系統性工程,既需要企業和政府的大力參與,又要在政策、經濟、技術、市場、法制和管理層面等進行系統研究。我國部分城市和地區正在進行有益的探索。
許昌市對建筑垃圾資源產業化利用的模式進行了探索,主要做法包括:
(1)特許經營管理模式:市城管局成立建筑垃圾管理辦公室,政府向社會公開招標,對建筑垃圾管理實行統一審批、統一清運、統一收費、統一處置、統一管理的特許經營模式,中標單位承擔全市建筑垃圾清運、處置任務,義務清運市區居民隨意傾倒的建筑垃圾,杜絕運輸途中二次污染。
(2)各部門參與全面監督管理:建筑垃圾管理辦公室與城管、城建、公安交警、交通公路等部門定期開展防治車輛拋灑、車輪帶泥、污染路面專項整治活動,堅持24小時值班,白天排查與晚上監控相結合、設點舉報與夜巡檢查相結合、執法人員管理與承包單位自查相結合的多項管理措施,從源頭上治理建筑垃圾污染環境現象,并將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納入許昌市數字城管監督范圍。
(3)合理處置規范經營:金科公司是許昌市建筑垃圾資源產業化綜合利用特許經營公司,在產業化方面探索前進、在實踐中摸索出一套關鍵技術和經驗。一是從源頭控制建筑垃圾質量,房屋拆遷之前,派人進入拆遷現場進行清理、打掃、分類,分步裝運,減少和避免雜質混入,確保再生產品加工質量。二是因地制宜選擇產業化裝備。針對平原地區特點,選擇一次性投高、但處理成本低的移動式建筑垃圾處理裝備。對于山區、溝壑地段選用投資低、占地面積大的固定式裝備。
四川省汶川5.12地震發生后,四川省政府對災毀建筑廢物資源化高度重視,成立以副省長為組長的“地震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協調小組”,發布《四川省汶川地震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政策措施工作方案》、《汶川地震建筑廢棄物綜合利用實施意見》,并轉發國家財政部《再生節能建筑材料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促進建筑垃圾資源化產業發展。
成都市、都江堰市財政拿出1 400萬元墻改基金用于建筑垃圾資源化示范工程,都江堰科技產業園建筑垃圾資源化項目2008年10月投產。都江堰市政府兩點做法起到了關鍵作用,一是都江堰市環保局、城管局、建設局、房產局四局聯合發布《都江堰市建筑垃圾集中處置公告》,連續在電視、報刊上刊播,起到了輿論宣傳作用;二是市政府按照災后重建、環境優先的原則,采取行政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的辦法,財政處資金給以拆運單位每立方米5元清運補貼。雖然每立方米5元財政運輸補貼的錢比較少,但是拆運承包單位也看到了政府實現集中處置的決心,因而起到良好導向作用。
四、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建議
城市建筑垃圾資源化綜合利用工作必須遵循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和“誰產生、誰承擔;誰處理、誰受益”的原則,實行建筑垃圾處理有償服務,對建筑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改變傳統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的線性模式,形成建筑原料——建筑物——建筑垃圾——再生原料的循環模式,讓原材料在建筑過程中得到最大限度合理、高效、持久利用,并將其對自然環境影響降低到盡可能小程度。結合城市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現狀,提出以下建議:
1. 堅持“三級利用”,實行“四化管理”
借鑒和引進國外成熟的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理念、技術、設備和經驗,早重視、早策劃、早利用,高起點、高標準、高效益,逐步建立建筑垃圾分類回收和余土調劑系統,除基礎填埋、場地平整等粗放利用外,注重建筑垃圾深度回收利用。
堅持低、中、高“三級利用”,以“低級利用”為重點,積極開展“中級利用”,有選擇地開展“高級利用”,盡可能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在“中級利用方面”,引進發達國家先進技術和設備,先示范、后消化、再創新,形成中國品牌。
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產業化“四化管理”,樹立全壽命周期管理理念,制定建筑垃圾減量化措施,從工程設計、材料選用等源頭上解決和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放數量,加強對既有建筑維護保養,提高建筑物的耐久性。在處理拆建垃圾的過程中,對于有毒有害垃圾要按危險廢物要求處置。在舊城改造中,對可能受污染的土地進行修復,實施無害化處理后方按常規方式處理。實行建筑垃圾排放收費制度,以經濟手段促使業主和承包商減少建筑垃圾。鼓勵對舊建筑盡量通過翻新改造實現功能更新,避免隨意拆除建筑等等。推進建筑垃圾的轉化、再生利用“資源化”研究和實踐,政府要有意識加強培育并引導建筑垃圾綜合利用的產業化,使之形成城市新的經濟增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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