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從最新一期《市政府公報》獲悉,《深圳市公共機構“十二五”節能工作三年行動方案(2013—2015年)》日前出臺,到2015年,全市公共機構將基本實現能耗動態信息化監測,單位建筑面積能源消耗量比“十一五”末降低20%以上。
此外,還將試行能源消費定額管理,實行單位行政首長能效管理責任制,初步建立公共機構能效考核體系。
全市公共機構有1700多家。按照該方案,到2015年底將對全市除因舊城改造、校舍翻新等原因暫不納入改造之外的全部公共機構既有建筑實施節能改造。到2014年底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完成65%既有建筑節能改造簽約,節能改造項目完工率達到60%。到2015年底前,按照政府投資有關規定,推進剩余不適宜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改造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方案將充分利用現有監測平臺,實現市區兩級公共機構的電、水、油、氣能耗數據系統實時監測,在有條件的單位實行分戶、分類、分項計量,為逐步形成能源消費分類分項定額標準創造條件。
用電方面,方案提出加快LED照明產品的推廣應用,要求我市財政或國有資本投資涉及的新建照明工程一律采用LED照明產品,并提出力爭到2013年底前完成對原有非LED照明產品改造,實現改造項目同比口徑照明節能50%以上。用水方面,重點推廣應用節水器具,更換節水型龍頭和衛生潔具。用油方面,提出加快公務車使用制度改革,到2015年,實現公務用車耗油量下降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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