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國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較重,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堪憂,工礦業廢棄地土壤環境問題突出。
隨著“土十條”明確了出臺的時間,土壤修復市場也變得火熱起來。雖然陳吉寧部長在年初的“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指出,治理土壤污染是一個大治理的過程,而不是簡單的投入幾萬億。一方面是幾萬億的資金不是說投入就能馬上投入的,另外一方面是我們要的是土壤修復治理的效果,對土壤污染風險的管控,而非僅僅是金錢上的投入。
土壤修復還是要多管齊下,穩扎穩打。土壤修復需要“土十條”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政策法規來指導和保障市場行為;需要質量、技術、工程和產品等專業標準來規范和支撐市場行為。對污染土壤實行分類、分區、分級的用途管控和風險管控,比土壤修復本身更為重要和有效。土壤修復肯定離不開錢,而且需要很多錢,日前,財政部公布了2016年中央財政預算。在《2016年中央對地方稅收返還和轉移支付預算表》中,新增了土壤污染防治專項預算項目,預算數為90.89億元,比2015年執行數增加53.89億元,增長145.6%。場地、耕地、礦區等土壤污染情況各異,采用的修復模式也有很大的差異,實際應用中必須因地制宜。土壤修復技術既要做到“高大上”和“接地氣”相結合,也要做到引進消化再創新和自主研發創新相結合。土壤修復工程非常需要“求精求實”、“保質保量”和“誠信放心”的“工匠”精神。
正如“十三五”規劃綱要第四十四章“加大環境綜合治理力度”提到,將實施土壤污染分類分級防治,優先保護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安全,切實加強建設用地土壤環境監管,第四十八章“發展綠色環保產業”提到,將加快土壤修復治理等新型技術裝備研發和產業化。
土壤污染的國情就擺在我們面前,無論是土壤修復的市場還是土壤修復的技術都還處于起步階段,但我們也不能任意而為之,而是需要進一步規范市場,引導正確的發展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