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11月30日消息:近日,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電力改革六大配套文件,其中《關于推進輸配電價改革的實施意見》總體目標提出,建立規則明晰、水平合理、監管有力、科學透明的獨立輸配電價體系。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明確政府性基金和交叉補貼,并向社會公布。
《意見》主要措施,包括逐步擴大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在深圳市、內蒙古西部率先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將安徽、湖北、寧夏、云南、貴州省(區)列入先期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按“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準許總收入和輸配電價。凡開展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的地區,直接列入輸配電價改革試點范圍。鼓勵具備條件的其他地區開展試點,盡快覆蓋到全國。
《意見》指出,認真開展輸配電價測算工作。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組織對各試點地區開展輸配電定價成本監審。各試點地區要配合做好成本監審具體工作,嚴格核減不相關、不合理的投資和成本費用。非試點地區同步開展成本調查,全面調查摸清電網輸配電資產、成本和企業效益情況。在此基礎上,以有效資產為基礎測算電網準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
《意見》措施顯示,將分類推進交叉補貼改革。結合電價改革進程,配套改革不同種類電價之間的交叉補貼,逐步減少工商業內部交叉補貼,妥善處理居民、農業用戶交叉補貼。明確過渡時期電力直接交易的輸配電價政策。已制定輸配電價的地區,電力直接交易按照核定的輸配電價執行;暫未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的地區,可采取保持電網購銷差價不變的方式,即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調整多少,銷售電價調整多少,差價不變。
|